宜阳县高村乡高村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排水管线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豫财农改【2016】1号批准建设,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阳县财政局,招标代理为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阳县高村乡高村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排水管线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宜阳县高村乡高村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排水管线工程
2、招标编号:宜政采购【2016】279号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宜阳县高村乡高村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排水管线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包括雨水外排总干管及乡政府污水渗坑排水支管施工。
设计雨水外排总干管全长约860米,承担全村雨水排放。管道起始于镇区东南角,沿线大部分为农田,由南向北排入村南面现有冲沟内。乡政府污水渗坑排水支管起始于S247省道,沿途收集乡政府污水渗坑污水,最终排入乡政府南侧道路现有排水暗沟内。
2、建设地点:宜阳县高村乡高村村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以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19室)报名。
2、凡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均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1000元(含图纸等资料),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0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宜阳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379)68886793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19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97099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宜阳县财政局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