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猪产业种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猪产业种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LDZFJZ2016-005
二、招标条件
云南省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猪产业种猪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经县财政局批准,受鲁甸县畜牧兽医局的委托,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有意提供项目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猪产业种猪采购项目;
(二)项目业主:鲁甸县畜牧兽医局;
(三)项目实施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项目资金: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内容:
种公猪40头,其中杜洛克17头、长白3头、大约克20头;纯种约克母猪20头;LY二元母猪500头。
注:产品合计金额约130万元,其中产品质量、技术(参数)、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申请人资格及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检疫手续齐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三)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国家核心育种场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投标须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条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开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其竞标无效。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获取《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七)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产品质量、后续服务用户反映良好;
(八)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申请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一)申请人不能是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和目前因重大经济纠纷涉讼的企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进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独立法人单位(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档案查行记录》、工商局出具的《关于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复函》为准)。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国家核心育种场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条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以上资料复印(加盖单位鲜章)并装订成册。
(三)投标人需提交保证金1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出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入招标人的基本账户,且必须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开户行名称及项目名称;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回单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确保开标前已到招标人的基本账户,否则其投标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gov.cn)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14:00至14:30,逾期不予受理;递交地点: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14:30。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鲁甸县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陈必春;
电话:13887076296;
招标机构: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邮编:657100;
联系人:李高杰;
电话:0870-8123751,15126644013。
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