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北部文化中心公共设备设施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部文化中心公共设备设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部文化中心公共设备设施
项目编号:BJJF-2016-3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若莎
项目联系电话:671789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联系方式:824682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若莎6717895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次招标共2包,投标人须对整包进行投标(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1.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 投标人资质1.5.1第1包: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1.5.2第2包: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1.6外地企业还须具有《进京施工许可证》;且在北京有常驻机构;1.7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面积5万平米以上或单项合同额800万以上智能化系统集成类似业绩(第1包);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面积5万平米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00万(含)以上智能化系统集成类似业绩(第2包);1.8具备软件开发及整体调试和验收的能力;1.9具有提供本项目货物的相应技术力量;1.10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否 ;1.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否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7.91455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503B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2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