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与艺术学校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供暖锅炉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环境与艺术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环境与艺术学校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供暖锅炉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环境与艺术学校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供暖锅炉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BJ07-CZHW-1603097-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572171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环境与艺术学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里29号
联系方式:010-623515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010-572171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8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预算金额(万元) | 主要设备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01 | 68.4 | 燃气热水锅炉 | 教学 | 1批 | 焊接方式:烟管与管板自动气体氩弧焊 | 否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近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5 )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8 ) 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环境体系ISO4001认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16:09 至 2016年04月15日 16:0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21室(小街桥西北角)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资格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
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制造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
须通过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环境体系ISO4001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