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电梯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8 16: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莒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电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莒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及莒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补充)工程已由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临发改政务[2013]69号、[2015]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南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为9324.60平方米,地上四层,框架结构,总投资约2300万元。

2.2建设地点:莒南县北二路以北、新区二路以西。

2.3计划工期:日历天数90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四层四站电梯2台,预算约58万元,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检验报告和相关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产业管理部门出具或颁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许可、认证、认可证书(属国家强制性的必须有);供应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代理或销售授权。拟供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及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制造商在本市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全年无休。提供在临沂设有制造商授权的具有响应维修资质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

3.3以上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在此期间在工程所在地法院无败诉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更换)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五楼)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前请联系13953910202),并同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五楼)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3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账号:15—881101040016537

户名: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 、临沂市政府采购网、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莒南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莒南县滨海路28号 地  址:临沂市新华路116号            

邮  编:  276600          邮  编:  276004                      

联系人:  卢韦捷          联系人:  陈侦凯                      

电  话:  0539-7398907    电  话:  0539-711113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hongchengxin@163.com     

网  址:                  网  址:  www.zhongchengxin.cn        

2016年4月8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