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佛中学改扩建供配电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佛中学改扩建供配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教育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委托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佛中学改扩建供配电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XCZB09-1602012;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石佛中学;
2.4招标范围:石佛中学改扩建供配电工程图纸范围内的供配电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独立法人资质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需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与报名;
3.7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611(南)室报名。
4.2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以来类似业绩合同(至少1份)、《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外地进郑建筑企业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3若报名单位较多,招标人将进行资格预审。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教育局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8967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56235/55056252
邮 箱:wangms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