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莆田市支队窗帘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武警莆田市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窗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窗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16-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 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4-25588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警莆田市支队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 吴 0594-2558811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 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窗帘采购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
莆田市内业主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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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投标,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必须由经营者参与投标。若企业参与投标,还须提供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复印件。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 标 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企业)3)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584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如需邮购另加50元, 本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武警莆田市支队三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