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采购采购公告
医用气体采购采购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就以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GCJD2016030-0301 医用气体采购 |
2 | 采购内容 | 医用气体采购 |
3 | 准入资格 | 1、供应商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则须持有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气及其他医用气体; 4、如供应商为医用气体代销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有效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GMP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供应商必须持有自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在道路运输经营的资质及证明文件; 6、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
4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元) |
5 |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 (1)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交的资料与投标时资料内容一致)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的证明材料; 2. 持有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3. GMP认证; 4. 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在道路运输经营的资质及证明文件。 5. 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44501501040001456;开户行:农行南海海逸支行(网上汇款可用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分行),款项来源:医用气体采购招标文件费。)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4月8日起至2016年 4月15日,每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只接受汇款,不接受现金。 |
6 | 咨询答疑 |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
7 | 提交投标 文件 |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6年4 月29 日上午 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
8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
9 | 开标会 | 1、开标时间:2016年4月29 日上午 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地址: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
10 | 采购机构 名称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黄小姐 电话:0757-86300101 传真:0757-86368680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编:528000 |
11 |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7-88387103 | |
12 | 采购服务费 | 收费依据:执行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100万以下(含100万)服务费为:中标金额*1.5%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应充分注意投标风险。 招标代理机构帐户:①户名: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支行;③帐号:8002 0000 0044 30372。 |
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