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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质检院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专项经费(一)、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一)和质量抽查经费(四)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8 14: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的委托,对 广州质检院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专项经费(一)、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一)和质量抽查经费(四)设备购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601D59N068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质检院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专项经费(一)、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一)和质量抽查经费(四)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32000元               

四、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设备

质保期

1

1

超级微波化学平台

1

合同生效后3 个月内

140

验收合格后一年

2

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72

验收合格后整机二年

3

1

包装内压力试验机

1

43

77.2

验收合格后一年

2

条码检测仪

1

9

3

玻璃瓶耐内压力测试仪

1

5.8

 

4

自动摇瓶式数显二氧化碳测定仪

1

3.6

 

5

高低温湿热试验箱

1

15.8

 

6

持粘性测试仪

1

1.5

4

 

7

金属镀层测试仪

1

2.5

 

①上表中所标示的“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设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②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其中最高限价包1:140万元,包2:72万元,包3:上表中每种设备最高限价、1-5项设备总价最高限价77.2万元、6-7项设备总价最高限价4万元均不得超过,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按投标无效处理。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21004(分析仪器)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投标人所投超级微波化学平台(适用包组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适用包组二)、包装内压力试验机(适用包组三)须具备有效的制造商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5.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板)(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4月08日 至 2016年04月2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429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十、开标时间:2016429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4 月 08 日 至 2016 年 04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
联系人:李工、邱工联系电话:020-82022319
传真:020-82022319邮编:51144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7楼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020-87768198-830/728
传真:020-87768283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志丰、伍艳妮、汪莹联系电话:020-87768198-830/72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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