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第四监狱停车场、自行车棚重建工程的成交结果公示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第四监狱的委托,就河南省第四监狱停车场、自行车棚重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第四监狱停车场、自行车棚重建工程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6-369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豫财竞谈-2016-369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河南省第四监狱停车场、自行车棚重建工程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邙山大渠砼底板15m长,现浇钢筋砼箱涵15m长,拆除大渠两侧砖围墙42m,砌筑重力式砖砌体挡土墙47m,现浇钢筋砼挡土墙20m,现浇砼地面1000㎡,回填箱涵顶部土方800立方米,铺设∮300㎜钢筋砼雨水管60m,砌筑雨水检查井6座,建筑结构支架阳光板自行车棚133㎡,安装挡土墙顶不锈钢栏杆52m等,工期45日历天。
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3月29日
五、谈判日期及地点:
谈判日期:2016年4月7日
谈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7楼第一会议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靳进川、候亚坤、贾玉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河南山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长春路
八、成交金额:5850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示日:2016年4月8日
十一、公示日内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未收到书面异议,采购单位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于2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河南省第四监狱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310国道南侧
联系方式:贾女士 0379-62133611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160753/63313233
十五、附:河南省第四监狱停车场、自行车棚重建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