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安县妇幼保健院(GWCG2016-506C)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惠安县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惠安县妇幼保健院(GWCG2016-506C)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惠安县妇幼保健院(GWCG2016-506C)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CG2016-506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9371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安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
联系方式:庄先生,电话:0595-873754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俞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③投标代表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法人代表须签字或加盖私章、投标代表须签字,否则无效)。④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的最新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非医疗器械除外)有效复印件。⑤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许可证书的有效复印件。⑥本采购项目设有预算审核价,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元整(¥:155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审核价,否则为无效投标。⑦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⑧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⑨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核实,否则视为无效)。⑩本次采购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15:1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支持网上下载,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自行登陆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采购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安县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