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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卫生局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装修和净化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8 11: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石家庄亿通招标有限公司受保定市清苑区卫生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装修和净化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装修和净化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YTZ1601T12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文

项目联系电话:0311-6802635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定市清苑区卫生局

地址:清苑县城兴贸路11号

联系方式:冯云雪0312-81196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石家庄亿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柏文0311-68052257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备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空气净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代理商需提供空气洁净屏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5、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空气洁净屏的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书、空气洁净屏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登记表。6、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省级及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效果检验材料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29143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6代理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空气洁净屏的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书、空气洁净屏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登记表、省级及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效果检验材料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同时携带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格后审。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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