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的委托,对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水闸、排站安全鉴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147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水闸、排站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0
- 四、采购数量: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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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A包 | 运河治理中心水闸、排站安全鉴定经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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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经水利部、广东省水利厅认定的水利科研院(所)。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4月08日至2016年04月1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 十、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30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04月08日 至 2016年04月14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地址: 东莞市可园中学对面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69-23880617
传真: 0769-23880617 邮编: 5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