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卫生防疫站登封市卫生防疫站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卫生防疫站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采购人为登封市卫生防疫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DGK201618
2.2项目名称:登封市卫生防疫站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2.3采 购 人:登封市卫生防疫站
2.4采购预算:人民币88万元,其中第一标包20万、第二标包68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供货及安装调试期:10日历天
2.7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包。
第一标包: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国产)
第二标包: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投标单位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具有生产或经营该项目采购设备的内容。
3.3、经销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供应商可以对一个或两个标包进行投标报名。
四、报名及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 年 4月 8日至 2016 年 4 月 14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室)(详细地址)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4年);完税证明(近三个月缴纳票据);社保证明(由社会保障机构近期出具);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三份,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5 月 4日上午9 时00分,地点为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登封市卫生防疫站
地址:登封市颖河路东段
邮编:45247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03886062 0371-62758008
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室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539991766 0371-67715639
登封项目部地址:登封市花卉小区3号楼2单元102室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法院:
1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