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东源县2016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源县2016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 公开摇珠招标公告
河源市东源县2016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项目作业设计已由河源市林业局批复(河林复〔2016]〕27号),经东源县财政局审核批复(东财农函〔2016〕1号),具备了公开摇珠确定造林承包商的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作业进行公开摇珠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东源县林业局。
2、工程建设规模及项目概况:东源县2016年碳汇项目造林总面积为4651亩,其中人工造林2000亩、套种补植2651亩,招标总金额为349.68万元(含肥料款),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资金的拨付按施工合同规定的造林进度进行拨付。该项目分3个标段进行公开摇珠确定造林承包商,各标段施工地点、面积及投资金额分别为:
第一标段:造林地点为柳城镇1-8作业小班,造林面积2000亩,均为人工造林,投资金额175.34万元;
第二标段:造林地点为船塘镇1-4作业小班,漳溪镇1作业小班,造林面积1373亩,均为套种补植,投资金额90.29万元。
第三标段:造林地点为上莞镇1-3作业小班,黄田镇1-4作业小班,骆湖镇1-3作业小班,造林面积1278亩,均为套种补植,投资金额84.04万元。
二、施工完成日期:2016年5月31日前必须完成造林种植工作,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必须完成造林后第一次抚育施肥工作,并达到合同所规定要求。
三、项目投标报名具体要求:
1、投标企业须承诺造林工程使用“两证一签”苗木,并优先使用本地苗木。
2、投标人中标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工程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标人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挂靠分包,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不挂靠、不转让、不违法分包”承诺书。如发现有转包、分包及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签订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单位:东源县林业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河源分行建设大道分理处
账 号:44001748626050760750
联 系 人:叶宇惠
联系电话:0762-8831793
4、投标人中标后须在东源县范围内设有临时办公场所,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开展工程检查监督指导等工作。
5、项目实施其他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合同。
四、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林预审委[2014]3号文件通知要求,参加公开摇珠承包商按季度缴交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摇珠保证金5万元,即可在所缴季度有效期内报名参加所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摇珠。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为准。
银行开户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广发行河源市中山大道支行
帐 号: 4010 11250000 0000 14
联 系 人:沙小姐
联系电话:3828709
五、摇珠流程
(一)标段报名
1、入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内企业均可报名参与。投标人凭企业基本结算账户划出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报名登记并确认。
2、为方便能及时准确退还保证金,报名时还需将提供加盖公章的退还保证金账户企业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备案,以便能及时准确退还保证金。
(二)参与人员
参加摇珠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通过报名登记备案的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全程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包括投标、开标等),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否则视为弃权。
(三)报名和递交报名资料时间
2016年4 月7日至2016年4 月15日(星期六、日除外)。
(四)报名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与越王大道交汇处即经信大楼一楼,联系人:谢小姐,3828709)。
(五)公开摇珠签到时间
公开摇珠签到时间2016年 4月20日上午9:30分至10:00分
(六)公开摇珠时间
公开摇珠开始时间:2016年4月20 日上午10:00分。
(七)公开摇珠地点
公开摇珠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4号开标厅(河源市永和东路与越王大道交汇处即经信大楼)。
(八)摇珠号确定
企业法人签到于摇珠公告时间为准(摇珠当天上午10:00分之前),截止时间已过拒绝签到进场。签到后实行边验证材料边抽取摇珠号的方式,即完成验证的企业法人按工作人员指引随机抽取本企业摇珠号,并现场签名确认。
(九)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摇珠时,摇珠工作人员先将参加报名的有效企业抽取的摇珠号放入摇珠机,启动摇珠机后,摇出第一个珠子(珠号)对应的摇珠号(企业)为中标人,摇出第二个珠子(珠号)对应的摇珠号(企业)为候选中标人。然后由中标人和候选中标人代表在摇珠结果确认表上签名确认。如此循环,直到3个标段的中标人及候选中标人确定为止,摇珠结束。
(十)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承包商在本项目摇珠中标工程达1项的,暂停其参加本项目其它标段摇珠;承包商在本次摇珠中标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承包。如果2016年度累计达到5次的,按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河府办〔2013〕58号)执行。
(十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做好摇珠现场全程记录并当场宣读摇珠结果。现场结果须经现场监督人员和采购人代表签名确认。
(十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委托人发出摇珠结果通知书,并报市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向中标人发出各标段中标通知书。
(十四)上述时间点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合同签订
1、项目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应自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期限等主要条款应与招标公告内容一致,并将合同报市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中标人不与项目建设单位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将候补中标人确定为承包商,无需重新招标,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提请市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将其清出承包商预选库。
联系人:河源市林业局 张寿林
联系电话:3365163
联系人:东源县林业局 吕远辉
联系电话:8831827
七、下载附件:
附件1、东源县2016年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合同(样式)
附件2、投标报名表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