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卫生院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卫生院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6-130F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60104-000008)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容、数量及服务期限
1.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卫生院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协助采购人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 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451,800.00)。
注:前述预算金额为报价的最高限价,超过该限价的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组织;
2. 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节);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开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4格式提供保证书)。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谈判。3、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本项目,不受《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五条限制;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8日~ 2016年4月14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上述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7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4月27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01)。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卫生院
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5916241029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同心中路164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先生0756-3361057(项目咨询) 邱小姐0756-3361012(标书售卖)
方小姐0756-3365756(保证金事项)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传 真:0756-3361190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招标文件)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卫生院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