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NNZC2016-30110A 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地下空间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信息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NNZC2016-30110A 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地下空间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信息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NNZC2016-30110A 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地下空间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NNZC2016-30110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培伟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016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
联系方式:叶红梅 0771-4795105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地下空间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社会资本方。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项目授权主体:南宁市人民政府
1.2 项目实施机构: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1.3 项目名称: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地下空间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1.4 采购需求:拟采购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限12年内(含建设期约21个月),由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指定出资方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地下空间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其中项目投(融)资责任主要由社会资本方承担,主要提供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地下空间项目建设、道路养护服务、道路设施管理,以及地下商业、广告经营服务等。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在移交日向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或南宁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完好、能正常运营、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的条件下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
建设内容包括:地下环路工程、地下空间工程、地面道路工程、人防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等。
1.5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范围东至歌韵路、宋厢路,南至凯旋路,西至平乐大道,北至五象大道,总用地面积134.83公顷,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明确项目总投资为19.15亿元,项目建设竣工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
1.6 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7 计划运营期限: 12年(含建设期约21个月)。
1.8 项目回报机制:政府运营补贴收入及地下空间物业出租、广告出租等收入。
2、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社会资本方(以下称申请人,包括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1 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企业,要求具有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
2.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2.3 中标申请人须承诺签订PPP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共同在南宁成立注册资金不低于38000万元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由申请人缴足。项目公司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投(融)资责任主要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其中,政府出资方代表出资不低于7600万元(20%),社会资本方出不低于30400万元(80%)。在成立项目公司时,政府出资部分以前期投入入股,剩余的实际投入金额在运营期第一年运营补贴(折成现值)扣除。
2.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实力:
2.4.1截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的注册资本要求在人民币20亿元以上,净资产要求在人民币8亿元以上。
2.4.2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申请人2014年年底总资产(以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2.4.3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的可用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或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期间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存款证明。
2.5 申请人社会责任意识强,无不良从业信誉记录。
2.6 若申请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办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可由申请人作为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方;若申请人不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以上资质,则中标申请人成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作为业主根据法定程序选择施工总承包,要求选择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7 法律要求
2.7.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以承诺函(此承诺函列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形式,声明并保证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其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7.2承诺函格式自拟,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四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在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应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
(2)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3)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四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4)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四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3、合格社会资本方的确定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审核,申请人如能满足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原则上视为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的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申请人必须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一天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后方可参加资格预审。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1-2856770
4.2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2016年5月3日上午10时00分。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5.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出示的材料: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以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6、其他说明
6.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2)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
(3)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
(4)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
6.2 项目实施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6.3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社会资本方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项目实施机构和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6.4 项目实施机构初定于 2016年5月5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将以公告的方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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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机构: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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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广西南宁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C区 | 地址: 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
邮编: 530201 | 邮编:530002 |
联系人:叶红梅 | 联系人: 黄培伟 |
电 话:0771-4795105 | 电话:0771-5501610 |
| 传真:0771-5532986 |
2016年4月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社会资本方(以下称申请人,包括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1 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企业,要求具有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2.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2.3 中标申请人须承诺签订PPP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共同在南宁成立注册资金不低于38000万元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由申请人缴足。项目公司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投(融)资责任主要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其中,政府出资方代表出资不低于7600万元(20%),社会资本方出不低于30400万元(80%)。在成立项目公司时,政府出资部分以前期投入入股,剩余的实际投入金额在运营期第一年运营补贴(折成现值)扣除。2.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实力:2.4.1截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的注册资本要求在人民币20亿元以上,净资产要求在人民币8亿元以上。2.4.2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申请人2014年年底总资产(以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2.4.3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的可用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或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期间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存款证明。2.5 申请人社会责任意识强,无不良从业信誉记录。2.6 若申请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办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可由申请人作为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方;若申请人不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以上资质,则中标申请人成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作为业主根据法定程序选择施工总承包,要求选择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7 法律要求2.7.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以承诺函(此承诺函列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形式,声明并保证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其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2.7.2承诺函格式自拟,应包括以下内容:(1)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四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在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应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2)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3)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四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4)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四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1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16:19 至 2016年05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4.1 网上报名:申请人必须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一天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后方可参加资格预审。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1-2856770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网上报名:申请人必须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一天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后方可参加资格预审。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1-2856770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