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兴宁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兴宁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91601616
二、 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玖拾捌万贰仟零玖拾陆元整(¥2,982,096.00)。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警用器材)的经营范围;
2.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防刺服(软质)、防刺服(金属)、3级防弹衣、4级防弹衣、2级防弹衣、防弹头盔、防弹钢盔、防暴头盔]的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者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本项目此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人联系人: |
电话:0753-2200228 | 电话:/ |
传真:0753-2200228 | 传真:/ |
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 联系地址: 兴宁市 |
邮编:514021 | 邮编:/ |
十二、委托代理协议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