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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国土资源局五河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7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五河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五河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皖C-2016-WH-CG-Z-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52-505152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河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五河县

联系方式:宋先生0552-5051529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五河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皖C-2016-WH-CG-Z-061

发布日期:2016年4月7日

1.招标条件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五河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五河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五河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软件开发及硬件采购,包括软件开发、设计制作及硬件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集成、维护、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服务期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业务范围中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格)乙级及以上资质;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下同)

3.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3.4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一市三县)未被限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下载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4月7日以后,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投标人投标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投标人登录”,选择“政府采购”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五河县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河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552-505152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3层南侧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52-3056095、15385522345

传    真:0552-3056036

Email:anhuijianxing@163.com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17:17 至 2016年04月27日 17:1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016年4月7日以后,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投标人投标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投标人登录”,选择“政府采购”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6年4月7日以后,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投标人投标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投标人登录”,选择“政府采购”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7日 17:16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7日 17:17

六、开标地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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