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米河镇G310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巩义市米河镇G310排水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巩义市米河镇G310排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相应资格的单位报名参加。
2. 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米河镇G310排水工程
2.2 招标编号:HXZB20160351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米河镇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G310排水工程
2.6 标段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4.025公里排水工程
二标段:1.165公里排水工程
三标段:2.052公里排水工程
3. 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委托人),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 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7日至 2016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证件资料。
报名时查验以上资料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标书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3360180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D座七楼
联系人:张先生、刘先生
电 话:0371-60992507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