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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米河镇米河二中至刘源沟村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7 17: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米河镇米河二中至刘源沟村道路改建工程已由有关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一事一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巩义市米河镇米河二中至刘源沟村道路改建工程

    2.2招标编号:HXZB20160356

    2.3建设地点:巩义市米河镇

2.4招标规模:米河二中至刘源沟村交界废旧路面整修长600米,宽6米,高20公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报名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委托人),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47日至 2015年4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查验以上资料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83360180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D座七楼

    联系人: 张先生、李女士

    电  话:0371-60992507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20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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