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陵交警大队中队调度室及警用设备维修、改造、升级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兰陵交警大队中队调度室及警用设备维修、改造、升级项目 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 地址:兰陵县兰陵路东段与文峰路交汇 联系电话:0539-5536299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南坊新区沂蒙路1号环球国际6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05497909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z2016002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兰陵交警大队中队调度室及警用设备维修、改造、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CSZFCG-2016-046-1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 中队调度室及警用设备维修改造升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有安防三级资质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4、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且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6、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获取: 1、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 2、时间: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13日(工作日09:00-16:30) 3、方式: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售价:¥200元/份。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安防资质证书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需明细到个人(2015全年度)等相关材料; (4)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2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留存,并在封面注明“兰陵交警大队中队调度室及警用设备维修、改造、升级项目报名资料(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字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2016年4月2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05497909 /0539-8380585 十一、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1、投标人须以电汇(公对公)的方式向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报价保证金。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登记号(16CG0046)及项目简称,开标时持汇款底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2、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账号:818880101421000417 3、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5530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