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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工贸园区总体规划修编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7 09: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保山工贸园区总体规划修编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保山工贸园区总体规划修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保山工贸园区总体规划修编采购【招标编号:TRZBC2016-35
二、采购项目内容:
1.本此规划范围位于工贸园启动区,规划范围为东至东山,南至S312省道,西至东河和中缅油气管线,北至南城大道,规划用地范围68.67平方千米,比上一版总体规划面积增加10.71平方千米。(具体规划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编制周期:初步成果送审时间:30个工作日;规划成果送审时间:60个工作日;
3.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4.编制内容及深度:
(1)分析确定园区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2)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3)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4)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5)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6)研究园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7)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8)确定园区公共服务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9)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10)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11)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12)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13)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14)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5)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16)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7)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项目地点:保山工贸园区;
7.采购预算:1300000.00元;
8.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服务商资格要求:
服务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服务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服务商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服务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3.具有较强的设计服务能力,不存在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社会信誉好,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以及未受到业主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能力等方面完全适应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
4.企业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性质、规模、复杂程度的设计服务项目;
5.服务商须提供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服务商报名时须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即可)、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6.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服务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2016年04月07日至2016年04月13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八、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的服务商报名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九、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5000.00元整;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00.00元整。
十、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6039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杨青云
联系人:鲁女士
十一、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局
地址:保山工贸园区汉庄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0875)2200059
备注:投标服务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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