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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办公自动化项目(招标编号:YTZJ-2016-YTXY020)协议(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7 09: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办公自动化项目(招标编号:YTZJ-2016-YTXY020)协议(询价)采购公告
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的委托,就办公自动化项目(招标编号:YTZJ-2016-YTXY020进行协议(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1、货物名称及数量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办公自动化
1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24.166

2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原厂家针对该项目彩色打印机原厂产品彩页并加盖原厂公章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广角长焦头照相机针对该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3投标人必须是鹰潭市政府采购入库的协议供应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在购买询价通知书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3.1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原厂家针对该项目彩色打印机原厂产品彩页并加盖原厂公章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广角长焦头照相机针对该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原件查验后退还。
4、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4 14 止每天900110015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鹰潭市湖西路与林荫东路交叉路口)报名和领取询价通知书,本询价通知书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4 15 150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进行询价。
6、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请在询价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询价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鹰潭市龙虎山大道4号(露江小区)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传真:0701-6296815??? 15180084749???? 13970158023
邮编:335000??? 邮箱:2636257674@qq.com
8采购人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
地址:鹰潭市月湖区环城路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701-669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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