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洛羊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7 10: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呈贡区洛羊卫生院的委托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对呈贡区洛羊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供货资质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呈贡区洛羊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1.2项目编号:云国招-JK-C2016021
1.3采购内容:胰岛素泵2台,血细胞分析仪1台,磁振热治疗仪1台,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1台,经皮黄疸检测仪1台,动态心电图1台,微量注射泵1台,输液泵2台,电子血压计2个,冰箱1台,颈腰椎复位凳子1张,推拿床6张,推拿椅子4个,发药车2张,血氧监测仪2个,预算为:51.03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安装完成后要求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1.5质量保证期:一年及以上。
1.6交货及安装地点:洛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时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具备项目供货及安装能力的供应商;
2.2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具有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且提供设备生产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4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次所投产品所包含的详细配置清单;
2.5投标人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项目内容的能力。
2.6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从云南国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3日,每天上午,9点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3点30分至17时。
3.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为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可不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名币(¥600.00 元),售后不退;
3.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9:30至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6年4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昆明电视台对面)11楼CD座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其他必要载明的事项
投标人在投标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和招标活动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请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以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登陆“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领取补遗文件,以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投标人至少在开标前一天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呈贡区洛羊卫生院
联系人: 王师
电话:1388878961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丹霞路口集成大厦11楼CD座
联系人:王吉辉、代梦飞
电话:0871-65345809
邮政编码:650118
传 真:0871-5318469、5317438
开户行:昆明市工行白马支行
账 号: 2502024709024507959
财 务电 话: 0871-65379711
监管部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16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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