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看守所、拘留所及武警中队地面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陵县看守所、拘留所及武警中队地面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陵县看守所、拘留所及武警中队地面硬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 标 人:宁陵县公安局
二、招标编号:TSGC-2016-003号
三、项目名称:宁陵县看守所、拘留所及武警中队地面硬化工程
四、工程地点:宁陵县城郊乡乔九庄村
五、招标内容:宁陵县看守所、拘留所及武警中队地面硬化,10cm厚混凝土地面约7455㎡,15cm厚混凝土地面约318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报投标单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报注册建造师应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其它在建工程;
7、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或商丘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办理时间以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时间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企业资质证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报名时项目经理本人持证到场)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九、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4月07日至2016年04月1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陵县太行路和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天舜管理招标部;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陵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楚先生
联系电话:0370-7811023转540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70-5021188 18937018528
宁陵县公安局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