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2016年整村推进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宜阳县2016年整村推进项目(第二次)已经洛财预[2015]6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宜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现对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第二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香鹿山镇龙王村、香鹿山镇东韩村、柳泉镇十字路村、柳泉镇曹坪村、盐镇乡刘岭村、韩城镇五岳沟村、韩城镇朱家沟村、三乡镇下庄村、高村乡温村、高村乡王眷村、董王庄乡官庄村、董王庄乡赵坡村、樊村镇宋村、樊村镇沙坡村、赵保镇赵庄村、赵保镇龙王庙村、花果山乡玉皇庙村、白杨镇陡沟村、白杨镇窑凹村、白杨镇西马村等村水泥路面硬化的建设。
2.2标段划分: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对以下标段进行二次招标(招标编号:宜工交[2016]14号):
施工七标段:韩城镇朱家沟村C20宽3.5米厚0.18米水泥路面3.801公里。
施工十二标段:董王庄乡赵坡村C20宽3.5米厚0.18米水泥路面2.775公里,宽4.5米厚0.18米水泥路面0.59公里。
2.3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工期:60日历天。
3.1施工标:投标人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不能有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标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 址:宜阳县政务大厦
联 系 人:裴女士
电 话:0379-68882226
代 理 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6024384
传 真:0371-66028583
电子邮件:zd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