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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体育馆室内装修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6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黎平县体育馆室内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KLD2016-014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杨光平
  • 5、项目联系电话:0855-6221539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施工采购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630,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60日历天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施工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现场踏勘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五)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证件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七)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八)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及受委托者身份证原件;(九)提供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2)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陆”进行注册入库(用户类型选择“供应商”)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到系统的证件原件扫描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相关材料(企业库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等(操作流程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登陆窗口处的“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窗口现场核验,以便各供应商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4-07 09:00:00至2016-04-13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http://www.qdnggzy.cn/qdnztb/)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4-27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4-27 14:3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开标室)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4-07 09:00:00至2016-04-27 14: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缴纳并到账。缴纳成功后无需换取收款收据(保证金咨询电话:0855-8685610)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凯里分行
      • 帐  号:1891012105000033084G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联系地址:黎平县
    •   项目联系人: 杨光平
    •   联系电话: 0855-6221539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谈判享受相应优惠。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 分(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科勒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市北路文峰苑3单元26楼1号
    •   项目联系人: 湛晓娅
    •   联系电话: 0855-8128166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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