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盛市容环卫建设有限公司车辆保养品公开招标公告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盛市容环卫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车辆保养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车辆保养品
项目编号:PZSG15083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阳
项目联系电话:059426318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荔盛市容环卫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方式:林声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阳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车辆保养品采购,1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及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如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等,如有)(3)、投标人应提供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本企业、投标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网上投标文件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无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6日 16:00 至 2016年04月27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www.ptfw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市政广场南广场D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