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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西安圩庆洲社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6 15: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荷城街道西安圩庆洲社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荷城街道西安圩庆洲社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2016年0406日至2016年041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招标编号:HCcg2016-001  

2.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西安圩庆洲社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 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

1项

¥3842358.30

2

运营管理

3年

109504.02

合计:

 

¥3951862.32

注: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环保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须登记有承接本包业务所需的相应资质);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报价的,除应符合报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两家),各成员须为独立法人/负责人;

b) 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从事环保行业的企业;

c) 报价人的谈判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d) 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报价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e)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报价,如有违反,其报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报价将被拒绝;

f) 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的支付;

g)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报价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谈判中同时报价;

(8) 报价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报价:(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二、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凭以下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文件原件(若为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报名,则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报价人不须提供)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电话:0757 -88825880

a)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6年0406日至2016年0413天(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b)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c)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427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4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

四、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本项目已组织专家论证。

六、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hc.gaoming.gov.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gmgitc.com)。

八、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关供应商在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九、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电  话: (0757)88283200

联系人:胡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德信花苑116

电    话: (0757) 88231555

传    真: (0757) 88231555

联 系 人:严先生、刘先生

附件下载:1、招标文件

          2、委托协议

          3、图纸

 

二〇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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