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气象局关于在重点区域增设气象观测站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安县气象局关于在重点区域增设气象观测站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安县气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新安县气象局关于在重点区域增设气象观测站项目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资金:约168.6万元
2.5 建设地点:新安县县域
2.6 建设规模:拟在一年内在新安县县域沿黄河重点旅游景区青要山、黛眉山、龙潭峡谷、荆紫山、始祖山、鹰嘴山建立六个自动气象观测站
2.7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与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被授权委托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两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
3.6 投标企业须具备二次招标公告发布期间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 投标人在报名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报名和投标阶段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注明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管理、投标全权代表等各项事宜,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同资质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联合体组成与报名时提供的必须一致,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4月6日至2016 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须携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安考证、无在建承诺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凭证(社会保险查询凭证以公司查询的网页版加盖企业公章为准)
(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联合体投标须携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及双方报名资料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 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安县气象局
地 址: 洛阳市新安县新城高速路北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379-67236122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西工区唐宫西路36号唐宫大厦904室
联 系 人: 付先生
电 话: 0379-63392066 0371-86552633
2016年 4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