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同意筹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罗山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罗山县行政区域范围全境
2.3 招标编号:罗财公开招标【2016】11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内容:外业调查及地名信息采集、地名信息化处理及成果归档
2..6实施周期:210日历天
2.7质量目标: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成果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2测绘资质: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且业务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两项资质。
3.3.保密资质:具有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其他信息安全证书;
3.4具有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支持单位资格;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两个月有效期,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人代表)
3.9 本次招标不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得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30 日至2016年 4 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保证金:壹万柒仟元整 (¥:17000.00元)
5.1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收款单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银行账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5.2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所有汇款单据必须在开标前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楼23号窗口换取收据。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21 日14: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采购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罗山县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 系 人: 贾先生
电 话: 15937670858 电 话: 18337331929
2016年 3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