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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宏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幕墙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6 15: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宏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幕墙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幕墙设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9581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宏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中段883号

联系方式:谢工 0775-45958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0775-4266918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7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幕墙设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发改社会【2012】3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宏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及性质为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迎宾大道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南角。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由群众艺术馆(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下简称:群众艺术馆)、科技馆(含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科技馆)、大剧院三个建筑主体及配套商业、车库构成。其中群众艺术中心建筑面积约为21751.52m²、科技馆建筑面积为13369m²、大剧院建筑面积为22203m²,地下车库及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为55595m²。根据主体设计图纸,本次招标设计的幕墙施工面积约4万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36万元(人民币)

设计周期:在招标人确定效果方案文件后14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在确定深化设计文件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后6日内提交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并提供相应的施工配合服务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满足于施工要求。

招标范围:群众艺术馆、科技馆、大剧院三个建筑主体及配套商业、车库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石材幕墙、玻璃采光顶、铝合金水表皮格栅及外墙铝合金门窗、无框地弹门深化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建筑施工图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2010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类似设计项目(类似设计项目指幕墙面积10000㎡及以上的幕墙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3.3 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幕墙面积10000㎡及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

3.4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2 请于20164 7 日至2016 4 15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叁份,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由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售后不退。

4.4 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4 28 93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形式:非现金形式,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伍仟元整(¥5000.00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6.2.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6.2.2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6.2.3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6.2.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2.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6.2.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广西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宏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中段883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77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谢工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0775-4595813                 电    话:    0775-4266918            

      传    真:    0775-4266928            

       电子邮箱:ggecc.gg@163.com           

      网    址:http//www.ggecc.com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港北分理处       

   账    号:  20455301040004741        

2016年4月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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