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农业大学的委托,就教学科研设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1.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89号
2.项目名称:河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设备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A: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万分之一天平。
包B:负40℃冰柜、4℃冰箱、磁力搅拌器、搅拌器。
包C: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浴锅、电热鼓风干燥箱等设备。
包D:小麦丰产高效精准农业服务软件。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231150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四、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2016年4月6日。
2.公告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6年4月6日起至2016年4月22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117室。
5.招标文件发售:现场购买(不支持邮购),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标书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6.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 56058525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验原件留复印件。(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应标段货物所属行业)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允许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参与投标);
2. 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和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备注: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盖章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有关说明:
1.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请相关人员准时出席开标会。
2.本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3.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距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被我公司列入不良记录。
八、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老师/焦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27/56058511
采购人名称:河南农业大学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农业路6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苏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558857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