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张山营镇田宋营村民委员会延庆县张山营镇田宋营村购买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庆区张山营镇田宋营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庆县张山营镇田宋营村购买太阳能热水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庆县张山营镇田宋营村购买太阳能热水器项目
项目编号:LJD-YQ-201603-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17868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庆区张山营镇田宋营村民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田宋营村
联系方式:徐书记,139108380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10-6917868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康安小区15号楼2至3层15-9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延庆县张山营镇田宋营村购买太阳能热水器项目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延庆县张山营镇田宋营村购买太阳能热水器项目
批复文号:延水库移办【2015】42号
招标编号:LJD-YQ-201603-031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延庆区张山营镇田宋营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田宋营村
招标人联系方式:13910838004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康安小区15号楼2至3层1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178683
招标金额及内容
本次招标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元整(¥:855000.00元)。
(中标后按中标单价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本次招标内容: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并伴随设计、安装、调试和质量保修等服务。
简要技术需求及数量
采购太阳能热水器460台,其中:田宋营村343户、吴庄村117户,每户一台。
每台热水器贮水箱容积为118升等详见招标文件。
用途
延庆区张山营镇田宋营村、吴庄村460户村民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文件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潜在投标人如是太阳能设备生产厂家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如是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商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及经销商的资格声明(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及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具有良好的信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及良好的售后服务。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 依据延纪发[2012]10号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3月14日至2016年03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不办理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康安小区15-9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延庆区燕春饭店四楼会议室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其中,技术部分(40分),商务部分(30分)和经济部分(30分)。
联系信息
招标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10-69178683
备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一年内的企业可提供当年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类似业绩证明至少叁份(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提前电话联系!
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14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文件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 潜在投标人如是太阳能设备生产厂家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如是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商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及经销商的资格声明(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及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四) 具有良好的信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及良好的售后服务。(五)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六) 依据延纪发[2012]10号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4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康安小区15-9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燕春饭店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节能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