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宝丰县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路网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6 16: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宝丰县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路网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以公开方式进行二次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编号:BFZC2015—BG--110。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建设地点:宝丰县。
(5)建设内容:宝丰县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路网建设项目。
(6)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4个月。
(7)招标范围: 宝丰县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路网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监理总承包。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报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投标报名后无其他在监项目;
(4)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5)拟报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2015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
(6)近三年度(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实际存续年度);
注:拟派项目总监报名及开标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5.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5.5 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5)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6)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在投标报名后无其他在监项目承诺;7)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合同;8)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金证明;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10)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和《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宝丰县迎宾大道西段路南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5-6339006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1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5-6325888
2016年4月6日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编号:BFZC2015—BG--110。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建设地点:宝丰县。
(5)建设内容:宝丰县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路网建设项目。
(6)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4个月。
(7)招标范围: 宝丰县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区路网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监理总承包。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报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投标报名后无其他在监项目;
(4)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5)拟报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2015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
(6)近三年度(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实际存续年度);
注:拟派项目总监报名及开标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5.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5.5 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5)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6)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在投标报名后无其他在监项目承诺;7)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合同;8)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金证明;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10)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和《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宝丰县迎宾大道西段路南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5-6339006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1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5-6325888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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