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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6 16: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物业管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SDYZCG-2016-037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货物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1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他要求。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服务暂定级资质。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在网上报名。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0.000000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4月7日9时0分至2016年4月13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球国际六楼,第四中介机构办公室,请提前电话联系)
  3.方式:供应商请访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并网上报名,访问http://zfcg.linyi.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单独递交查验,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XXX项目报名材料” 字样(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近期财务状况报告、近期缴纳税收证明、2015年下半年度至近期公司人员社保缴纳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和2015年下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4)市外企业在临沂市内备案的证明材料;(5)网上报名回执单;(6)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等材料。
  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27日9时0分至2016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环球国际大厦四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环球国际大厦四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地址:高新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联系人:夏科长(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联系方式:0539-8456011(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2.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临沂市(州)河东区县(区、市)银桥街街道(路、乡、镇)中段号(村)瑞华金都七楼
   联系人:沈友旗
   联系方式:18669507339
   供应商请访问http://zfcg.linyi.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1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高新区交警招标文件定稿.pdf
1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高新区交警招标文件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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