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公安局下辖派出所办案区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镇交采【2016】GKZB-014
镇平县公安局下辖派出所办案区电子设备采购项目已经镇财采购GK043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符合招标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镇平县公安局下辖派出所办案区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 标 人:镇平县公安局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采购电脑、打印机、录像机、审讯系统平台软件等电子设备一批(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含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3、质保期:3年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状况良好,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产品,国家对产品有强制性要求的,应出具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权威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等);
4、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在公告报名期间,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五、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招标文件在报名期间同期发售。
2、报名方法:拟投标企业需携带所需资料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须加盖公章),达到资格要求的企业通过转账的形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待查实后由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回执邮件进行确认。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需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招标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营业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报名及开标时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质量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查询日期在公告报名期间,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注:所有投标人须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八、其它内容:
1、本项目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制,详见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九、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7—65963380
招标人:镇平县公安局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377-379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7—65659333
招标人:镇平县公安局
日 期: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