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SZT2015GG/3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亮 闫 燕
项目联系电话:010-62262447 010-62278948-68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1537号
联系方式:赖 勇 0552-39246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 亮 闫 燕 010-62262447 010-62278948-68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本次招标采购拟分为2包,每包遴选1家合格的投标人为采购人分别提供宿州站派出所和滁州北站派出所指挥室及办案场所改造等服务。
2、 招标内容为第1包: 宿州站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第2包: 滁州北站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并编制投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 本次招标要求各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4、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 投标人应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和业绩,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相关能力。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大钟路九号京仪大酒店二层第十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王 亮 闫 燕
电 话:010-62262447 010-62278948-683
传 真:010-62263479
电子邮箱:hsztzb@126.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