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城市停车智能管理系统PPP融资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停车智能管理系统PPP融资建设项目(项目编号:0835-1601A74N0661)已经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批复(电府办函〔2016〕10号)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融资建设。电白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电白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 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A74N0661
二、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城市停车智能管理系统PPP融资建设项目
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人民币7800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PPP特许经营权建设采购模式,分期建设,建设规模为总建设5000个停车位,包括路内和公共停车位,总投资约7800万元。本次采购的中标人应按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中国广东省茂名市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其中电白区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现有资源方式作价入股,持有项目公司总股本的49%; (中标) 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持有项目公司总股本的51%。由采购人授予该项目公司PPP特许经营权最高期限30年(不含建设期),经营期以每期单独计算。项目公司需完成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维护,项目公司按照PPP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获得停车设施使用费(实行停车分段计费,即3小时内收费3元,3小时至6小时每增加1小时收费1元,6小时至12小时不再加收,总价按限价6元收取,12小时后按上述收费标准循环计费)。项目公司将在特许经营权期满时,将设施完备、正常运行的项目移交给茂名市电白区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单位或其法定承继人。
五、政府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
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下称“中标人”),中标人为项目提供投融资、项目建设采购及管理等服务。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组建项目法人公司(下称“项目公司”)作为政府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采购人与项目公司签订《茂名市电白区城市停车智能管理系统PPP融资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下简称“《特许经营权协议》),双方共同履行并承担《特许经营权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建设采购合同书》,组织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采购等服务,最高合作期限为30年。
六、中标人的工作范围:中标人须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承担建设、运营风险和管理责任。
七、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即由项目公司实行投融资、建设施工一体化行为。合作最高期限为30年,特许经营权期满后,社会资本退出PPP项目,项目公司解散,停车设施按合同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本款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八、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经中介机构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内税局开具的完税证明、社保局开具的人员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为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申请人自有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提供申请人承诺函)。
4.申请人与监理单位不能有任何隶属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016年04月06日起至2016年04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802室)现场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壹份,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现场提供原件核对):
1) 投标申请公函原件(格式自拟);
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名时,选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7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702室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开标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4月27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三、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04月27日上午9时30分。
十四、资格预审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702室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评标室。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茂名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陈小姐
电话:0668-2281291、2281391
传真:0668-2990590
联系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802室
邮编:525000
2、 采购人:电白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林小姐
采购人地址:茂名市电白县水东镇向阳路 108号
联系方式:0668- 5122863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公示/下载:Http://www.gdbidding.com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