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灵悦寺保护维修二期工程监理 | 1 | 主要对灵悦寺内大经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施工全过程监理 | 18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喀喇沁旗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三楼项目管理部(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山大街中段)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投标人到喀喇沁旗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三楼项目管理部(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山大街中段)提交以下资料,同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3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1份,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需装钉成册):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企业员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总监第二代身份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项目总监、其它监理人员) (8) 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喀喇沁旗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9) 区外资质单位报名的,需具有两项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工程业绩,在自治区文物局备案,并持有备案证明 (10)投标人提供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的企业无拖欠人员工资证明; (11)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自行复印。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赤峰市赤峰市新城区财富大厦A座五楼506室 | 邮政编码: | 024000 | 联 系 人: | 王丽萍 | 联系电话: | 0476-8878230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 | 赤峰建行新华路支行 | 账    号: | 15001646644050000210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喀喇沁旗文物管理局 | 地    址: | 喀喇沁旗锦山镇 | 邮政编码: | 024499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15144761115 | | 2016年04月0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