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FG0302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4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广州市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建设服务,数量:一项,最高限价:人民币134万元,服务时间:2016年5月底前,提交基准年为2014年的源清单完善成果以及其高时空分辨率排放数据;2016年9月底前,提交基准年为2015年的源清单更新成果。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咨询资格乙级(或以上)证书资质(应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 3、投标人须具有5年内至少三项市级或以上级别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经验(提供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配备不少于15人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各一人,至少有一人为研究员、教授或教授级高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4月07日 至 2016年04月2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6年4月27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4 月 07 日 至 2016 年 04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
联系人:叶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
传真:020-83812783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叶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