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二支排河清洁专项整治行动(刘店至胡伟线段)项目招标公告
新乡县二支排河清洁专项整治行动(刘店至胡伟线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县水利局的委托,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建设采用BT施工承包方式,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县二支排河清洁专项整治行动(刘店至胡伟线段)项目
2、招标编号:新县交代【2016】048号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新增债券(已落实)。
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5、建设地点:新乡县境内
6、工期要求: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同施工工期
7、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新乡县二支排河清洁专项整治行动(刘店至胡伟线段)项目施工
二标段:新乡县二支排河清洁专项整治行动(刘店至胡伟线段)项目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施工、监理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间:
2、投标须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经理姓名、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1000元/套;二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第二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乡县水利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
新乡县水利局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