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医院麻醉机、手术室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6 08: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邢台县医院麻醉机、手术室监护仪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610660002
项目联系人:陈莉
项目联系电话:0319-2628150
采购人:邢台县医院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开元北路69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213866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02单元26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628150
预算金额:66.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1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市中华大街与钢铁路交叉口东南角(银都花苑小区北部办公楼4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投标人(供应商)需具有合法经营范围(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且具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和采购设备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和采购设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还应具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区域代理证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2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制造厂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厂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区域代理证明(代理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套,资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邢台县医院麻醉机、手术室监护仪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610660002
项目联系人:陈莉
项目联系电话:0319-2628150
采购人:邢台县医院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开元北路69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213866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02单元26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628150
预算金额:66.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1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市中华大街与钢铁路交叉口东南角(银都花苑小区北部办公楼4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投标人(供应商)需具有合法经营范围(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且具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和采购设备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和采购设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还应具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区域代理证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2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制造厂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厂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区域代理证明(代理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套,资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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