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a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a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a
项目编号:FJMJQZ20151119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359976910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联系方式:黄小姐 135997691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 0591-8780405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东路5号宏建大厦10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委托,对其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MJQZ20151119a
2、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三章。
3、交货、安装时间和地点
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要求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5)投标人须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 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6)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8)投标代表为投标人的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障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或社保),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
5、本次采购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0万元整,当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控制价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6、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谈判)文件前认缴。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内将招标文件的费用100元/份转账至我司账户,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报名方式有两种:一、投标人将报名信息传真或电邮给我司。(报名信息内容: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以及传真,若标书费以转账方式汇到我司对公账号,请将转账凭证一起传真)。二、投标人也可到我司现场报名,以现金形式缴纳标书费。
7、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 04 月 01 日(北京时间);
公告截止时间:2016年 04 月 22 日(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04 月 01 日至2016年 04月 15 日(北京时间)。(北京时间18:00)截止。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04月 22 日 09:00 分(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与泉秀路交叉口毅达商厦02号楼A203,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室。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下述账户,且该保证金应在开标前两天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回单上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编号,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人须凭上述银行单据复印件(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见下方)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fjmjzb.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8950349905进行投诉。
采购人: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35997691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标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与泉秀路交叉口毅达商厦02号楼A203
E-mail: 2420461050@qq.com
电 话:0595-22700002、0591-87804050
传 真:0591-87804050
联系人:杨小姐
标书费及服务费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标书费账号:13650000000136346
开 户 行: 华夏银行泉州分行
标书费确认: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5-22700002
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保证金帐号:152550100100151930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泉州泉秀支行
保证金确认: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5-22700002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6年04月0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5)投标人须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 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6)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8)投标代表为投标人的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障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或社保),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1日 16:31 至 2016年04月1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qz.fjzfcg.gov.cn:92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qz.fjzfcg.gov.cn:9200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与泉秀路交叉口毅达商厦02号楼A203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