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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杞县、通许自动空气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5 16: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尉氏、杞县、通许自动空气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开封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就尉氏、杞县、通许自动空气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尉氏、杞县、通许自动空气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简要说明:

2.1项目编号:汴财招【201652号;

2.2资金来源符合:财政资金;

2.3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氮氧化物分析仪

3

此次采购设备需要和现有备机任意备件可以互换

2

二氧化硫分析仪

3

3

一氧化碳分析仪

3

4

臭氧分析仪

3

5

可吸入颗粒物(PM10)分析仪

3

6

细颗粒物(PM2.5)分析仪

3

7

动态校准仪

3

8

零气发生器

3

9

气象五参数

3

10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工控机、VPN和数据采集传输软件系统)

3

11

城市摄影系统、室内监控系统

3

12

站房、钢瓶、减压阀和安装机柜、UPS稳压电源等辅助材料(标准配置)

3

13

台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3

高配计算机1台,一般配置计算机2

14

市空气质量监测平台升级改造(含市级空气对外发布系统完善)

1

15

中心服务器

2

16

备品备件

1

提供所建站点1年备品备件服务

2.4质量标准:合格

2.5供货期:中标后7日历天内供货完毕、15日内安装、调试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所投空气站分析仪器(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可吸入颗粒物(PM10)分析仪、细颗粒物(PM2.5)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 )VPN设备须具有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授权书和售后承诺函)。

5) 投标人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研发、调试及二次开发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9) 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之内(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原件备查);

10)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和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1645日至 2016 4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郑开大道第三大街17号窗口(5015)

出售方式:现金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售价:人民币1000/包。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证件副本原件;

3、提供授权书和售后承诺函;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时单独提交,供评标委员会审查。经审查不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或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将不接受报名。

六、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4269 30 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公告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6938910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22307212                    

邮  箱:hnyuxin006@163.com 

                                          

2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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