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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PPP模式)采购社会资本方预中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4-05 18: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该项目实施机构鹿邑县人民医院,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规定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按照采购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邑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PPP模式)采购社会资本方
二、采购编号:BRR2016-HN-ZB-026
三、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 4 月 2 日
地 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会议室
四、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名称:曙光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158号1601室
法人代表人:林作川
五、主要成交条件:
1、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十(12)年(含建设周期2年,运营周期10年)。
2、投标价格:年基准回报率不高于项目投资额的百分之柒点叁伍(7.35%)
3、回报机制:考虑本项目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等因素,本项目采用BL0T(Build-Lease-Operate—Transfe,建设-租赁-运管-移交)运作模式。由中选社会资本方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鹿邑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及相关协议后,依据我国适用法律的规定设立项目公司(SPV),并承担全生命周期内项目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内项目实施机构租赁鹿邑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的使用权,由鹿邑县财政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付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所有资产、设施(包括附属设施)移交给鹿邑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并保证本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各社会资本方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实施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鹿邑县人民医院
地 址:鹿邑县老君台后街93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94-720373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楼B1208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56669066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94-7187182
八、附件
附件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点击下载]


2016 年 4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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