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示教育基地展示设计及展品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示教育基地展示设计及展品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示教育基地展示设计及展品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BIECC-ZB24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昕昕
项目联系电话:823767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联系方式:赵老师839032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昕昕8237670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六层61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设计和制作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7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8 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投标,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26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六层60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午9:00至11:30;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办公楼62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提前或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
2、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