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郑州市惠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郑州市惠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6)1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8553880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惠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郑州市南阳路169号
联系方式:魏主任:0371-636396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三全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国瑞静香园南门办公楼4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括卫监所、爱康中心、疾控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18319.3㎡,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1374.8㎡,地下面积约为6944.5㎡,框架结构。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5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三全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国瑞静香园南门办公楼4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出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郑州市三全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国瑞静香园南门办公楼7楼会议室一)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且没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证明);
3、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自2013年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的医疗卫生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业绩:自2013年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的医疗卫生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账务状况良好,提供2012年度以来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