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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鹤城镇排上村路灯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5 09: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资溪县鹤城镇排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资溪县鹤城镇排上村路灯采购 (项目编号:JXZH-JT-2015-051)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价
规格及技术参数
1
太阳能路灯
50
200000
详见谈判项目要求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
2
2*6mm2电线
1500M
3
时间控制器
50
4
断路器
50
5
路基工程及其他附配件
50
M18地脚螺栓及固定螺母/垫片
以上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2.供应商资格标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以资证明: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d.投标单位须具备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e.所投灯具、电线及时间控制器和断路器生产厂家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特别提醒:以上资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实行网上报名,凡在20164 14 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前从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xztbw.com/)网页下载文件即视为报名,标书资料200/份,现场交付(售后不退)。
4.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414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竞谈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应答文件一正两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溪县建设中路65号附近)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肆仟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人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资溪县排上路灯采购)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7. 已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并被上报至采购监督部门待其处理。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二栋三单元1405
联系人:小陈
电 话:0794-8225551??? 18679416857
采购人:资溪县鹤城镇排上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洪先生?? 139794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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